洪水指導持續教育要求

房地產經紀人和經驗豐富的銷售人員的重要通知


2015 弗吉尼亞大會批准了 HB 2295 要求某些活躍的房地產許可持有人在「洪水危險區域和國家洪水保險計劃」(洪水指示)完成持續教育作為許可證續期的條件。自 2016 年 1 月 1,洪水指導內容已包含在房地產委員會批准的持續教育 (CE) 課程中,法律更新 (LU) 科目。

新法適用於活躍經紀人和活躍經驗豐富的銷售人員(至少續約一次許可證的銷售人員)。處於非活動狀態的經紀人和經驗豐富的銷售人員只需在希望激活其許可證時才需要完成 Flood 指示 CE。

所有活躍經紀人和活躍經驗豐富的銷售人員,在 12 月 31, 2015 之後續牌照,都必須完成董事會批准的 LU CE 課程,其中包括洪水指示以續期其許可證。如果您在 12 月 31, 2015 之後續牌照,並且您之前完成了一個不包括洪水指導的 LU CE 課程,您將獲得房地產相關(選修)學分而不是 LU 學分,而仍必須參加帶有洪水指示的 LU 課程才能續期您的現行授權

點擊董事會網站上的「教育和考試」標籤,可以訪問所有董事會批准的教育提供者和 CE 課程的列表。

如有任何疑問,請致電 804-367-2406 聯絡董事會教育組或電子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