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交易回收基金
弗吉尼亞州房地產交易恢復法 為由持牌 房地產銷售人員、經紀人或公司的不當或不誠實行為而遭受 損失 的合資格 消費者提供了緩解。恢復基金完全由持牌人支付的評估,而不是任何稅收入。
提出索賠並不保證付款。
誰有資格提出索償?
在Commonwealth of Virginia有管轄權的法院對持牌房地產銷售人員、經紀人或公司(「持牌人」)做出判決的個人可能有資格提出索賠。 法院裁決必須針對由房地產管理局授權的個人或實體取得,並必須根據持牌人的不當或不誠實行為基礎。裁決中的任何語言支持法院判斷法院發現持牌人的行為涉及不誠實或不誠實的行為,董事會都可以使用評定資格從基金回收資格。
- " 不當或不誠實的行為 " 只包括不當和欺詐的取得或轉換金錢、財產或其他有價值的物品或實質虛假陳述或欺詐。
- 房地產管理委員會對持牌人採取的任何紀律處分本身並不符合支持追討基金索賠的任何法定要求。
在房地產持牌人申請破產的情況下,索償人必須先向適當的破產法院提出索賠。如未進行分配,或如分配未能滿足索賠,則消費者可向董事局提交回收基金索賠。如法院命令對持牌人的行為無聲,委員會將判斷該行為是否不當及不誠實,以及該索償人有權從基金中追討多少金額(如有)。
房地產銷售人員、經紀人或公司必須在發生不當或不誠實行為的期間內獲得許可。該行為必須與涉及由持牌人以房地產經紀人或房地產銷售人的身份出售、租賃或管理房地產的交易有關,而非本人的身份。
不符合資格
州法律禁止以下人士提交回收基金索償:
- 房地產持牌人;
- 房地產持牌人的個人代表;
- 作為索償對象的持牌人的配偶或子女(被裁定判決的持牌人),以及該配偶或子女的個人代表;或
- 任何貸款或金融機構,以及其業務涉及建造或發展房地產的任何人。
請注意,股東大會(而非房地產委員會)制定回收基金的資格標準。
限制
州法律將單一回收基金索償限制為 $ 20, 000,並且每筆交易的索償總金額限制為 $ 50, 000。涉及同一房地產持牌人的多筆交易所產生的索償,每兩年牌照期限為 $ 100, 000。
如果涉及一個被授權人的多個索賠超過 $ 100、000,或如果涉及相同交易的多個索償超過 $ 50, 000,則索賠金額必須按比例分。
追討基金不支付利息、懲罰性損害賠償、懲戒性損害賠償或不構成索賠人實際金錢損失的任何金額。但是,裁決(索賠)可能包括法院判給的律師費和訴訟費。
撤銷許可證
當涉及房地產執照持有者的付款由回收基金支付時,在大多數情況下,適用的執照會自動吊銷。任何被吊銷執照的持照人,在全額償還回收基金支付的金額及利息之前,不得申請經紀人或銷售人員執照。不動產委員會也可能對持牌人採取進一步的紀律處分。但是,房地產委員會對持牌人採取的任何紀律處分本身並不符合支持追討基金索賠的任何法定要求。
房地產交易回收基金並不由任何稅收入資助。所有行政費用和索償都是通過房地產持牌人支付的評估來資助。
常見問題 (FAQs)
是否需要由律師代表?
這項決定完全取決於索償人。雖然有些索償人選擇在他們的索償中由律師代表,但提出索賠並不必要。如果索賠人有律師代理,DPOR 工作人員將就索賠事宜直接聯繫該律師。律師費可能由本基金收取。
提交索賠後可以預期什麼?
一旦 DPOR 收到索賠,工作人員將審查文件以確定索賠人是否符合州法律規定的資格要求( § 54 . 1 - 2112等)。如果申索人根據員工審查確定申索人符合資格,則該索償文件及付款建議將由整個房地產委員會在其下一次定期定期的會議上審查,董事會將就是否批准該索賠和多少金額作出最終決定。
當被告人的持牌人選擇行使其適當程序的聆訊權利,或如果存在有關實際金錢損失或資格的問題,索償將會轉介非正式調查 (IFF) 會議,以收集其他資料。任何 IFF 會議的目的和重點,即董事會成員主持的行政程序,是確定索償人因被授權人的行為和/或任何相關資格問題而導致的實際損失。只會考慮實際損失,以及律師費和法庭費用。特殊損害、後果損害、懲罰損害等將不被考慮。董事會成員可就索償及提供的資料提出問題。在提交這些資料後,董事會成員就要批准的金錢寬免金額(如果有)提出建議。然後,委員會會會在定期舉行的會議上由全體董事會審核建議和索償文件,在該會議上就是否批准該索償以及多少金額作出最終決定。
基本的時間範圍是什麼?
很難說明一般的時間範圍,因為每個索賠都不同。影響程序的因素包括索償表格是否包含所有必要的文件,以及民事訴訟是否已完成。IFF 會議通常每月舉行,以處理回收基金索賠,董事會本身大約每八週會議,審議回收基金索償建議。
索償人應注意,在大多數情況下,獲得回收基金的協助並非快速的程序,而且只有在所有其他民事法律補救措施用完後才會發生。
索償表格及指示
當消費者對房地產持牌人採取任何法律訴訟時,應通知法院秘書,房地產委員會亦必須收到發給持牌人的通知副本。發出給董事局的通知內應附有一份聲明,指明持牌人不當或不誠實行為。
消費者獲得法院判決後,消費者必須嘗試向持牌人進行債務質詢。該法律訴訟決定持牌人是否有任何可以出售或申請以滿足法院判決的資產。如果受訪者揭露任何資產,消費者必須提供證據,表明已採取所有合法可用的行動來出售資產,並披露從該等行動中實現的金額。
必須在判決生效後12月內向專業和職業監管部 (DPOR) 提交房地產復甦基金索賠表。請附上判決命令的核證副本、任何一方提交的所有備案副本(如有)、合同副本、公證明書,說明持牌人作為此索償基礎的不當或不誠實行為行為,以及債務人進行審訊的證據(應包括審訊人的傳票正面和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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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了解更多信息,請聯繫:
復甦基金辦公室 | DPOR
9960美蘭大道套房400
Richmond, VA 23233
804()367 -1559
電子郵件:RecoveryFund@dpor.virginia.gov